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綿游府公告〔2023〕25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我區組織相關部門,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擬定了綿陽市2023年第93批次建設用地《游仙區石馬鎮東林社區五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附后,以下簡稱本方案),現將本方案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及省、市有關法律、政策擬定。
二、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本公告發布30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游仙區石馬鎮辦理補償登記。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相關信息按照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確定。
三、本公告由游仙區石馬鎮組織張貼在擬征收土地的鎮(街道)、村(社區)、社(組)政務公開欄,公告時間30日,同時在游仙區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網址:http://www.cqccby.cn/)。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方案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聽證的,可以書面形式向游仙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超過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出聽證申請的,我區將組織召開聽證會。
五、本公告公示期滿,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未按法律規定提出聽證申請或書面意見,視為同意本方案。游仙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載明的補償標準、補償方式及補償登記結果與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特此公告。
附件:游仙區石馬鎮東林社區五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聯系人:肖怡帆 聯系電話:0816-2280096)
附件
游仙區石馬鎮東林社區五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18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等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8〕73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綿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綿陽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綿府發〔2020〕23號)等文件規定和《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綿游府公告〔2023〕93號),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積、地類、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人口數量
(一)擬征收土地批次:綿陽市2023年第93批次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位置:游仙區石馬鎮東林社區五組。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及范圍:擬征收土地總面積0.2944公頃。其中農用地0.2812公頃(耕地0.1481公頃、林地0.1130公頃、其他農用地0.0201公頃),建設用地0.0132公頃。具體范圍詳見《擬征收土地范圍圖》(附件1)。
(四)擬征收土地現狀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權屬、種類、數量:詳見《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匯總表》(附件2)。
(五)需要安置農業人口的數量:13人。
二、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擬征收土地用于綿陽市2023年第93批次建設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的”,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征收。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費用
(一)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區片編號:Ⅰ類):50400元/畝;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為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0.5倍。
(二)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計算
1.土地補償費:按區片綜合地價的30%計算;
2.安置補助費:按區片綜合地價的70%計算。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0〕217號)執行。
五、補償方式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規定撥付使用,涉及擬征地農民基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安置的,按相關規定列支。
(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由當地財政支付給擬征收土地地上青苗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
六、人員安置方式
此次擬征地范圍內應安置人員13名,擬采取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方式予以安置。按照省政府川辦發〔2018〕59號及省人社廳等三部門川人社發〔2018〕46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七、住房拆遷安置方式
此次擬征地范圍內應安置人員5名,按照有關規定,中心城區范圍內的鄉鎮(街道)原則上實行貨幣化或統規統建住房安置,中心城區范圍外的鄉鎮(街道)原則上實行統規聯建住房安置。
八、其他事項
《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綿游府公告〔2023〕93號)發布后,依法生育、婚嫁且在他處未享受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人口必須具有此次擬征地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方可作為補償安置對象。本方案涉及的人員安置和住房拆遷安置對象確定的截止時間,以省政府批準征收后游仙區政府發布的征收土地公告時間為準。
附件:1.擬征收土地范圍圖
2. 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匯總表
附件1
附件2